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为激励师生积极学习及应用鲲鹏、昇腾等华为生态技术,深化产教融合,现面向有关学院师生,开展2023年奖教金和奖学金申报工作,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奖教金评选要求
(一)必备条件
参与智能基座合作,授课课件完成智能基座技术融入且已开课老师,教学成果优秀。
(二)加分项(参与加分活动的优先考虑)
1. 成为鲲鹏开发者校园大使;
2. 成为openEuler/openGauss开源社区导师;
3. 申请并成功成为昇腾HAE;
4. 基于鲲鹏/昇腾/华为云技术在核心期刊或主流会议发表相关主题演讲、教学论文或学术论文;
5. 申请并成功交付鲲鹏、昇腾众智项目;
6. 指导学生使用鲲鹏、昇腾或华为云关键技术参加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
7. 教材和慕课入选“智能基座”优秀教学资源奖励计划,或课件入选“智能基座”优秀课件遴选计划;
8. “智能基座”课程虚拟教研室负责人或核心成员,做出突出贡献。
二、奖学金评选要求
(一)申请条件
奖学金标准按照鲲鹏、昇腾、华为云和公共四个方向分别设置标准,学生限选其一申报(申请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他要求
本次奖学金申报名额:鲲鹏、昇腾、华为云每个方向不超过10人,公共方向不超过2人。
三、申请流程
(一)教师、学生提交申请
教师填写《2023年度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奖教金申请表》(附件2),学生填写《2023年度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提交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至学院。
(二)学院审核推荐
学院审核教师、学生申请材料,确定拟推荐名单,并于11月2日(周四)下午17点前将推荐教师、学生的申请表(表格和扫描件)及证明材料(按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档)打包提交至627763120@qq.com。
(三)学校评选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奖教金及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
教务处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信息:
附件1-教育部-华为“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项目2023年奖学金评选标准[.docx, 27.3KB] 下载附件2-2023年度“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项目奖教金申请表[.xlsx, 9.9KB] 下载
附件3-2023年度“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项目奖学金申请表[.xlsx, 9.84KB]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