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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6日点击量:10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2〕4号)文件要求,每年的4月和10月为区教改项目受理结项材料的时间,请各项目负责人3月底和9月底之前做好结项材料的准备工作。现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改项目结项工作。具体通知请查看附件!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024年3月
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区级教改结项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