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关于提交2023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以及年度报备材料的通知》精神(https://www.ceeaa.org.cn/gcjyzyrzxh/xwdt/tzgg56/634166/index.html),请相关学院专业按时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及年度报备材料。
一、专业范围
1.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专业: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2.提交年度报备材料专业(注:中期到期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的专业,仍需提交年度持续改进报备材料):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封装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交通工程、环境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二、提交时间
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年度报备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2月31日24:00。建议尽量避开截止时间,“错峰”提交。
三、报送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类材料撰写及准备要求详见《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附件1),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相关问题解答(Q&A)》(附件2),其中各类别课程考核原始材料,具体到每位学生的试卷、作业、毕业设计(论文)、课程/综合设计报告、实习报告等建议按照好中差提供共不少于10 位学生作为样本进行报备。各类材料提交地址为 http://gcrz.ceeaa.org.cn,平台操作方式详见附件3。
2.请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的专业于12月15日之前将报告发送至guetrzpg@163.com,评估中心组织初审。
3.请各专业在认证系统提交的同时将资料链接或电子档发送至认证与评估办公室邮箱:guetrzpg@163.com。
4.请各专业根据上述要求按时提交有关材料,逾期未完成提交的,认证协会将根据《指南》等有关文件要求作限期提交、中止认证等相应处理。
附件1: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docx
附件2: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相关问题解答(Q&A).pdf
附件3: 2023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和年度报备材料提交操作说明.pdf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