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壮族三月三” 、劳动节放假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8日 18时45分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壮族三月三”421日(星期五)至23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3天;

2劳动节:429日(星期六)至53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5天。56日(星期六)上班,补上53日(星期三)的课。

二、值班安排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离开校区所在地,保持信息畅通,如有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必须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并做好信息上报。

北海校区、南宁研究院、桂电中学(桂电幼儿园)和产业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放假和值班。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在放假前对实验室、研究室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相关部门要确保后勤、医疗、网络等各项保障工作的正常;

3请各单位、各部门于419日(星期三)下班前将值班安排表纸质签字盖章版送党政办综合科(花江校区办公楼530室),联系人及电话:姜靖宇(18593271816)汇总,值班汇总表将存党政办、保卫处、后勤处备用。

 

 

党政办公室 

2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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