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1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1-23浏览次数:19

2021年10月份提交学位论文同学的评审成绩已公布,普通研究生(包含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请登录智慧校园查询评审成绩和专家意见。

答辩时间安排在11月26日-12月5日,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请咨询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现将有关本批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答辩

1、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学位论文。

2、普通研究生在智慧校园-“智慧校园”-“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管理”- “学位申请”-“答辩申请”-“提交答辩申请”,网上在线填写《答辩申请书》,提醒导师上网审核,待导师审核通过后,打印1份《答辩申请书》(需附专家评审意见)。

注意:填写答辩申请信息时需填写专家评审意见处置说明,如果说明中有公式编辑器编辑的文本,就需要上传处置意见附件,如果没有,就直接在文本框中填写好处置说明就行了,不需要再上传附件。

学位论文电子版此次也不需要上传。

如果答辩申请书打印不完全,请复制到word文档中再打印。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博士研究生需提交的材料有:

(1)博士学位审批书(一式二份;在研究生秘书处领取);

(2)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二份;在研究生秘书处领取;第四页“班主任(辅导员)”鉴定一栏由班委填写鉴定意见并签名);

(3)软硬件验收表(一份;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4)答辩申请书(一份;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或智慧校园打印)。

2、普通硕士研究生需提交的材料有:

(1)硕士学位审批书或专业学位硕士审批书(一式二份;在研究生秘书处领取);

(2)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二份;在研究生秘书处领取;第四页“班主任(辅导员)”鉴定一栏由班委填写鉴定意见并签名);

(3)软硬件验收表(一份;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无软硬件验收的学生不填写)

(4)答辩申请书(一份;直接在智慧校园打印)。

三、导师审核

1、导师登录“智慧校园”,网上审核《答辩申请书》,并在研究生打印的“答辩申请书”上签字。

在职工程硕士和在职研究生无需在网上审核。

2、推荐答辩委员会成员。

四、学院审核

1、答辩前,需要研究生秘书应收齐相关材料。

2、学院审核,签署有关意见。

3、选聘答辩委员会成员。

五、研究生秘书整理有关材料,并网上录入每位研究生的具体答辩时间安排(在职类研究生无需上网录入,直接填写excel表),导出并打印《答辩时间安排汇总表》(1份),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六、按照学校要求组织答辩。

七、在答辩过程中, 若答辩委员会认为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合格、但确实又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有必要对学位论文进行一定工作量修改的, 答辩委员会应在学位审批书中“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栏中给出明确的修改意见。

对于此类情况,学位申请人必须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逐条修改。修改后填写《答辩后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审查表》,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提交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

 各学院需将答辩后的材料在答辩完成后三天内交学位办, 12月8日之前完成智慧校园成绩录入,12月9日之前应将所有材料交至学位办。

 

相关表格下载地址为: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学位相关表格/…。

 

研究生院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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