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工程学院财务管理办法 (试 行)

2023年04月10日 15:04 

为规范学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学院财务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财政纪律,遵循学校对学院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模式,合法、透明、高效使用学院各项经费。

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反对浪费。所有经费专款专用,并根据年度预算和计划合理使用。

经费使用采取集体决策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大额度资金使用按照“三重一大”相关规定执行。

主动接受学校有关部门业务指导、检查监督。

二、财务管理体制

实行“一级核算、二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财务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经费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财务审批制度。

三、预算管理

预算是学院参考上一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结合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下一年度经费安排,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预算编制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的编制制定应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预算编制实行“二上二下”的编制审批程序,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目标编制学院年度经费预算

学院年度经费预算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审议决定,并按用途的类型和范围进行分别管理。经过党政联席会审议,报联系校领导审批后报学校财务处。

预算下达后,应严格执行。预算执行过程中,确因工作需要调整预算的,应当提交预算调整报告,对预算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等情况作详细说明,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秋季学期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当年财务预算做适当调整,联系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处备案后执行。

决算是指学院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决算数据应保证真实、准确,由办公室负责年度决算的编制工作。

四、支出管理

支出主要是为了保障学院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学院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经费支出。教学经费主要用于教学仪器设备购买和维护、教学软件、图书资料、教学环境改造、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和学术交流、师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教职员工各类进修与培训、专家讲课酬金、评审费、资料打印复印、计算机耗材、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学科经费主要用于学科平台建设、环境改造、数据库、图书资料、师生出国()学术交流、学科设备、出版费、专用软件、文献检索、专利申请、学术交流、学术会议、外聘专家的咨询费、讲课酬金、劳务费及评审费、资料打印复印、计算机耗材、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

本着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二费”等一般性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

根据年度预算,严格经费支出审批手续,建立财务通报制度。

1.预算内经费支出:学院单笔支出超过5万元的必须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开支;单笔支出在20万元(含)以内由经费负责人审批报销;单笔支出在20万元-50万元(含),须经费负责人、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批报销;单笔支出超过在50万元以上的除以上人员签字外,还须联系校领导签字审批报销。

2.预算外经费支出:预算外开支按照年“一事一议”的原则,必须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进行开支。

3.学院经费开支范围须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得违规使用。对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进行分项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合理安排支出进度,按期完成生产任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所有学院立项的项目建设经费不得用于非学术性出国考察、个人补贴等开支,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等支出。

5.所有学院立项的项目应按照项目的实际需要进行开支,报销复印打印、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20%

五、绩效评价

学院应加强预算绩效评价,下一年度预算申报时,对当年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年度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效益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分析评价,交财务处备案,并以此作为下一年度预算拨款的重要依据

六、财务监督

进一步完善内部财务监督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和合法,接受学院纪委的监督检查。

开展财务制度和政策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财务纪律教育。

所有财务制度和政策由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鼓励全体工作人员为学院经费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年度预算和决算向学院教代会汇报,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七、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根据国家及学校科研经费的支出与报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不另行规定。

八、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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