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考生范围
一志愿考生
二、复试报到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
3月28日8:30-12:00,14:00-17:30
(二)报到地点
花江校区机电大楼108室
三、复试各项安排
(一)复试工作安排
工作安排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复试报到 |
3月28日 8:30-12:00; 14:00-17:30 |
花江校区机电大楼108室 |
报到、缴费,资格审查。 |
复试科目笔试 |
3月29日 9:30-11:30 |
花江校区 |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 |
3月29日 15:00-17:00, 18:30-20:30 |
花江校区 |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面试 |
3月30日 8:30开始 |
花江校区机电大楼 |
候考地点为机电大楼108室,具体面试地点及分组另行通知。 |
(二)缴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批复,我校复试费180元/人。考生通过我校财务系统缴复试费,未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
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错误缴费或缴费后不参加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微信扫码后,输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及复试学院名称(以招生简章公布的学院名称为准),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三)复试携带材料
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复试考生在缴费后须在3月28日15:00前通过腾讯文档在线完成考生信息采集(https://docs.qq.com/form/page/DTm1xcmVmdExOYXJo),填写复试科目、拟报考导师等相关信息。
考生在报到时须按如下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由学院进行材料审核(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
(1)考生准考证;
(2)考生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照片(正反面复印)。其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3)已签字盖章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模板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
(4)考生已签字的《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每一页均须提交);
(6)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认证报告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
(7)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8)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定向就业协议(协议模板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协议书);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男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或《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10)其他如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可以加分的考生还需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2.面试材料
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个人简历(5份,包含本科成绩单、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各类奖励竞赛获奖证书、科研论文专利成果证明、个人荣誉证书等)。考生携带材料到面试现场,正式复试前证件交复试秘书审核,个人简历现场交复试考官查阅。
四、面试流程详细说明
(一)考生应在面试前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等待进入考场;
(二)各组按照面试顺序组织考生面试;
(三)考生候考,注意接收助理发送的准备面试提醒;
(四)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须出示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由考官和助理核验身份;
(五)考生考前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复试现场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
(六)考生按照要求进行面试;
(七)面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
五、其他说明
(一)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成绩、录取资格、学籍。
(二)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包含考生在内的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录屏、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学院联系方式办公地点:花江校区机电大楼409室,联系电话:0773-3569218。
(四)其他事宜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
机电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