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要求
(一)复试时间
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资格审查及材料要求
复试时需提交材料如下:
1.《我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推免生);
4.考生若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专利等)、各类获奖证书或英语水平证书等,请复试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拍照扫描件。
5.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表(体检标准与要求见学校招生简章第二款)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三)复试内容
1.硕士推免生复试内容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复试考核主要内容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外语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满分100分。
2.直博生复试内容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学院考核专家组依照学院“直博生”招生实施细则,对进入考核的考生进行专业面试、科研能力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考核。
每位申请人准备至少10分钟的PPT介绍,内容包含:个人简历、学术成果及未来学习研究计划等。
二、录取及接收程序
(一)硕士推免生流程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推免生接收计划,按考生复试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未达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直博生的申请选拔流程按学校“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直博生”招生指标数、考生复试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
1.按照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含60分)、提供虚假材料者、体检不合格者等,不得录取。
3.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审议复试成绩排序结果,审议通过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院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后,公示结果报研究生院。
(三)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已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1.在2023年9月20日前,未获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取消录取资格者;
3.有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者;
4.因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分者。
三、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参与推免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我院特设立考生咨询电话0773-3569218,考生如对我院的招生录取过程有异议,可通过上述途经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调查、处理;若对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或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四、本办法由机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办法如与上级文件有相关规定有冲突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机电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9日
- 附件【我院2023年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202209.doc】已下载次